12/13/2022
小屋亮光12/13(Tue)《瑪拉基書》3章
《瑪拉基書》分段:有「起承轉合」的味道
1:1-2:16 屬靈、宗教、社會的墮落
2:17-3:5 神厭煩、要審判罪惡
3:6-12 最後呼召,神仍樂意賜福
3:13-4:6 審判的宣布
3:1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你們所愛慕立約的使者,就要來到。” 2 可是,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站立得住呢?因為他像煉金之人的火,又像漂布之人的鹼。 3 他必坐著,像熬煉和潔淨銀子的人;他必潔淨利未人,煉淨他們像煉淨金銀一樣。
這是百姓、祭司、全國的麻木:使耶和華厭煩,自己還不知道;渴望主的立約使者來到,卻不知道他來的日子是什麼樣子的。他們所想像的教會復興就是人數大增,大家吃喝玩樂,有用不完的資源,有享受不盡的力量——換句話說,活在地上就是天堂。可是,大復興的日子,耶和華說,當立約的使者來到的時候,誰能擔當得起?誰能站立得住?
這是每一個人都要回答的問題:如果這個主日崇拜,神來到我們當中,會是怎樣的一個情況?愚蠢的人會說:上帝本來就無所不在,根本沒有所謂來到、不來到的差別。因此,接下來下一段也要再顯出死信仰:十一奉獻給不給有什麼關係?
神的追討、神的應許(3:6-12)
3:7 “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了我的律例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必轉向你們。你們還問:‘我們要怎樣回轉呢?’ 8 人怎可搶奪神之物呢?你們卻搶奪屬我之物,竟還問:‘我們搶奪了你的甚麼呢?’就是搶奪了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祭物。 9 你們要受嚴厲的咒詛,因你們【全國】的人都搶奪了屬我之物。”
愚蠢的人說:世界上所有錢都是上帝的啊。祂又不缺錢,幹嘛跟我討錢?祂又不是乞丐。重要的是“捐得樂意”是神喜悅的;我捐得不樂意,神不喜悅,有什麼用?(換句話說,神喜不喜悅是取決於我高不高興。我是老大,我捐得樂意,神才有資格高興;神要看我眼色。)這是什麼觀念啊?
神所責備的是全國的,是歷代的「自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了我。人怎可搶奪神之物?你們竟然還問:我們搶奪了祢的什麼?你們要受嚴厲咒詛,因你們全國都搶奪屬我之物。」
這個咒詛不是人說的、不是敵人說的、不是先知說的,而是耶和華說的。我們讀聖經,若把這些耶和華用第一人稱說的話劃上紅線,一定可以感到神說話是什麼樣子。我們也絕不再敢輕忽地過日子。
在嚴厲的咒詛、追討之下,神給一個機會: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全部送入倉庫,使我家中有糧;藉此試驗我,看我是不是為你們敞開天窗,把福氣倒給你們,直到充足有餘呢。”
不是神要跟人做生意(神不需要)。事實上,神給人自己的兒子、自己的聖靈,是完全地給予(豈不把萬物都白白賜給人嗎?)。人能給上的,再怎麼多不可能超過神給的。神給我70年,我最多獻給祂70年;神給我100元,我最多獻給祂100元;我有什麼可能給祂超過祂已經賜下的呢?我的言語、行為、智慧、才幹、金錢、時間...,有哪一個不是他先給我的呢?他說:你要試試看嗎?十分之一獻回來,看我是不是給你更多。
然而以色列人,卻仍舊自高自大,繼續頂撞耶和華。以致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分別義人惡人的日子,那大而可畏的日子要臨到
審判宣布、分辨惡人義人(3:13-4:6)
3:17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施行作為的日子,他們要屬我,作特別的產業;我必憐恤他們,好像人憐恤那服事自己的兒子一樣。 18 那時,你們就要再看出義人與惡人、事奉神的人和不事奉他的人之間有甚麼分別。”
那日子來到之前,只剩下一個機會,就是為彌賽亞鋪路的先知最後的呼喚。明天我們會看到。然而聖經讓我們知道,神是大而可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