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2026
24、神的審判
聖經上告訴我們:「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祕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十二章十四節)。我們一切所行的事,都有很正確的記錄在我們自己的心中,它們的正確,如同電影和錄音,和當時的事實是絲毫不爽的;這不但在我們心中有正確的記錄,在神那裏也有精確的記錄。在人的歷史中和傳記裏,有許多事是不真確的,有的是過分的描寫,有的是歪曲事實,有的是隱避不寫。但在我們心中自己的寫真,卻沒有一件不合事實的;神是鑒察人心的,所以也沒有一件事能向神隱瞞。我們在人面前有時可以用謊言來隱庇自己,但在神面前,謊言是沒有用的;在人面前有明顯的事、有隱密的事,在神面前一切都是赤露敞開的。聖經中說:「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這不是人在想像中以為神是這樣明察萬事,這乃是神自己對我們說的話。神不但知道人的一切事就算了,祂知道、祂記錄、祂還要審判,這也是神自己告訴我們的,祂要審判人所行的善事,也要審判人所行的惡事,一切的事祂都要審判。祂不但審判人所行的事,連人所說的話也要審判。
聖經上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祂不但審判人的言語,連人的思想意念祂也要審判。聖經上說: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為祂知道人心所存的。神審判人就是要照各人的善惡來報應各人。神是公義的,祂先在人的心中放上了是非的尺度,善惡的指針,就是人的良心;我們的良心就是神審判的代理人,可是我們的良心只能審判自己,但定罪的卻是神。
朋友!你所想、所說、所行,通過你的良心之後,你有何感想呢?當你回憶的時候,你的良心不責備你嗎?朋友!你的思想都聖潔嗎?你的言語都誠實嗎?你的行為都良善嗎?請你想一想!
“神的兒子主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祂已經在十字架上代替人類忍受了審判,付清了人在神面前的一切虧欠,凡信靠祂的就不再受神的審判,這是神公義的救法。神既然在祂的獨生兒子主耶穌身上取了贖價,就不再向我們追討罪債了。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又說: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這是神真實慈愛的話。
朋友!如果在你的良心中自覺有罪,又懼怕神公義的審判,就請你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吧!
朋友!你若願意進一步明白真道,請查考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