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2026
在什麼環境就作什麼樣的人
#琬瑩 華傳宣教士,於烏干達工場服事。
我投身宣教行列已有十年的時間。我從一個男女較平等的城巿長大,接受西方教育,工作上擔當領袖角色,沒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關注——凡事實話實說,沒有什麼特別忌諱。但當我走入一個男尊女卑,女性沒有發言權的窮鄉僻壤時,卻是大相逕庭。
記得初到工場時,我先在城市中適應生活。那裡的生活方式與人際相處,與我成長的環境並沒有太大差異——人們尊重長輩與權威人士,女性也可以發言、在教會講台上宣講,並在職場上承擔領導角色。其後,我走進鄉郊服事。雖然同在一個國家,卻彷彿進入了另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那裡的女性既要承擔所有「家頭細務」、照顧家族的起居飲食,又得奔走田間耕作;遇上男性來賓時,即使年齡更長,也必須跪下與之握手。用膳方面,男性與賓客會在客廳優先用餐,婦女和孩童則稍後在廚房吃剩下的食物。若有客人到訪,家中的女性與孩童只能坐在地蓆上,不能坐椅子——椅子被視為男性與賓客的專屬。
我在探訪時,總算是賓客,可免於鄉間習俗,與男性一起在客廳用膳,談笑風生……但當椅子不足夠時,也與當地婦女一起坐在地蓆。最初,因為住在城市,我隔週才走進鄉間服事。有些時候會忘記那裡的文化,有些時候甚至覺得自己的行為像是人格分裂般,思想與行為之間出現一條很大的鴻溝。
直至我遇上一位當地姊妹……她已婚並組織了自己的家庭。每次遇到她,不是在種地,就是在做家務,或是照顧孩子,跟農村婦女沒兩樣。但她的言談對話,卻有城巿女性的思維和深度。原來,她已完成大學學位,曾在教會機構工作,後隨丈夫回到農村事奉。她在鄉間成長,進入城巿受教育、工作,再重返鄉間生活。她的一句話給了我一個很大的亮點——在什麼環境就作什麼樣的人。是的,我們應該根據自己所處環境來調整自己的行為和心態,成為一個能夠適應當下處境、並因此成長的人。我聯想起腓立比書三章16節:「然而,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
雖說瞭解了鄉村文化,可有次在教牧培訓服事中,當我看見學生的不是,想給予即時提醒時。或許覺得彼此認識多年,已建立相當的關係基礎,情急之下,我當眾責備一群教牧學生,結果卻引來他們不滿。
過去由於丈夫英文不太靈光,通常由我發言表達,但由於那一次的公然責備所造成的混亂。往後我只能將所看見的問題私下與丈夫述說,由他在大家面前說出,再由我翻譯——雖然論點也是出於我,但結果和成效卻不一樣。若是出自丈夫的口,他們心服口服。
或許這正是夫婦一起事奉的優勢,反觀單身姊妹在這類文化處境下,她們的服事範圍就難免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