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26
星期五看見美好的見證 ....
【分享CBMC職場見證】:
中正二分會|楊荳荳姊妹 生命見證
當我選擇放下,上帝釋放了我的心
我想分享最近神在我生命中的一個學習。前年,我和兩位朋友一起投資房地產,其中一位是房仲店長。
當時他對這個投資案非常有信心,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一定能夠獲利,因此除了簽訂合約之外,也主動開立本票給我作為投資保障。
基於對他的信任,我投入了100萬元,並按照約定參與這個投資案。
房子買了、裝修了,也順利賣掉了。
沒想到最後對方卻告訴我:「這個案子虧損了。」當下我非常生氣。
因為合約寫得很清楚,而當初對方為了表示對獲利的信心,也開立了本票作為保障。律師看過後告訴我,如果提告,勝訴機率非常高。
老實說,我心裡一直在想:
「我明明沒有錯。」
「這本來就是我該拿回來的。」
「憑什麼我要承擔這些損失?」
就在我為這件事情持續禱告的期間,剛好有機會出國旅遊。
旅途中,我和一位不是很熟的朋友同房。雖然他不是基督徒,但當我們聊到這件事情時,他竟然對我說: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算了。」
那一刻,我心裡被震動了。
我突然問自己:「我是基督徒,為什麼我的胸襟反而不如一個不認識主的人?」於是我重新來到神面前禱告。
慢慢地,神讓我看見,問題已經不只是錢,而是我的心。
我到底是在維護公義?
還是在堅持自己的權利?
後來,我決定放手。
我傳訊息告訴對方:「把剩下的款項匯回來吧,我不再追究了。」
最後對方匯回96萬元,我自己還額外負擔借名登記等費用,實際損失約12萬元。如果照法律來說,我有很大的機會討回來。
但神讓我看見:
有時候最大的得著,不是把錢拿回來,而是把心贏回來。
當我選擇放下時,我裡面那種憤怒、不甘心與委屈,竟然慢慢消失了。
我想到主耶穌。
祂明明最有資格要求公平,卻甘願為我們捨己流血。
跟祂相比,我這一點損失又算得了什麼呢?
就在這段期間,神也讓我想到一段經文:「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 12:19
我明白了。
伸冤的主權在神手中,而我要學習的是信靠與順服。
當然,我不是百分之百完全沒有掙扎。但我願意學習把最後那1%的不甘心,也交給神。
這件事情讓我學到: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最重要的是「我是對的」。
但神更在意的是:即使我是對的,我願不願意用神喜悅的方式來面對。
感謝主,祂再次光照我、改變我。
不是靠自己的修養,而是靠聖靈幫助我勝過心中的抱怨、憤怒與不公平感。願我們都能學習,在堅持真理的同時,也活出恩典。因為有時候,有時候最大的得著,不是把錢拿回來,而是把心贏回來。
上帝沒有先改變環境,祂先醫治了我們的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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