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2026
淺談路德小問答/陳冠賢老師
摘錄自中華信義神學院院訊2007年8-9月
全文出處
http://www.cls.org.tw/pdf/200708.pdf
信仰問答(Catechism)並非路德所首創,事實上,在初代教會時期已經有教導學道者的著作—《十二使徒遺訓》。而到了第二世紀時,也發展出「學道班」的組織。
雖然在中世紀受到國教化的影響,以致於學道班開始式微,然而當時教會並未漠視教導領洗孩童之需要,至少父母必須要教導兒女信經及主禱文。
進入改教時期,改教者們為了將福音信仰正確地傳達給會眾,以延續改教成果,因此便尋求以有別於傳統慣例的方式,來強調信仰教導的主題。其中最明顯的成果就是對於信仰問答的重振與更新。
早在一五一六年的預苦期中,路德便以問答主題進行宣講。在一五二二年的《個人祈禱書》(Personal Prayer Book)中,路德則是已經發展出「十誡的簡短形式」、「信經的簡短形式」和「主禱文的簡短形式」等三部分。
在有關十誡的教導當中,路德乃是以第一誡命做為其他誡命的詮釋基礎,並藉以表達出十誡教導的整體性,以及第一誡命的首要地位。
十誡
第一誡「你不可有別的神。」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信靠上帝過於一切。
第二誡「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指著祂的名咒詛、發誓、行邪術、說謊、欺騙;但要在一切患難中求告祂的名,禱告、頌讚和感謝祂。
第三誡「你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輕看祂的道和宣講的事;但要尊之為聖,歡喜樂意地聆聽學習。
第四誡「你當孝敬父母。」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輕視或激怒我們的父母和其他掌權者;但要尊榮、服事、順服、親愛、尊敬他們。
第五誡「你不可殺人。」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危及或傷害他人的身體;但要在他一切生活的需要上幫助扶持他。
第六誡「你不可姦淫。」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在生活上,無論言語行為都要貞潔、端正;夫妻彼此親愛、尊重。
第七誡「你不可偷盜。」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任意拿取他人的錢財或物產,也不透過虛假的買賣或不正當的交易獲得利益;但要幫助他們的財產和收入得以增加、保存。
第八誡「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說謊誣衊、背叛及毀謗他人,或損壞他人的名譽;但要維護他、表揚他,並以最正面光明的方式解釋他人所做的每件事。
第九誡「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用詭計奪取他人的房屋或產業,或宣稱自己合法而據為己有;但要幫助他保守所擁有的。
第十誡「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並他一切所有的。」
問:這是什麼?
答: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引誘、強奪或竊取他人的妻子、員工或牲畜離開;但要勸勉他們留下來遵守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