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耶穌教會馬公教會

真耶穌教會馬公教會 哈利路亞!歡迎您來到真耶穌教會馬公教會。

29/08/2026

安息日上午聚會
金門教會宣牧事工見聞
講員:趙明禮執事{金門教會教牧負責人}
引言:從戰地到福音禾場
金門自1949年後長期處於戰地政務體制,直到1992年解除戰地政務,才逐漸對外開放。也就在這個時期,真耶穌教會的福音開始正式進入金門。從最初臺灣信徒旅遊時順道傳福音,到後來總會、教區正式投入開拓與牧養,經過三十多年的時間,才逐漸從聚會點、祈禱所,發展成為今日的教會。
這一路並不容易,因為金門人口流動性高、傳統信仰根深蒂固,又有軍事文化、宗族觀念與特殊地理環境的影響。然而,神的工作就在這些限制中一步一步展開。
本論
一、金門教會的開拓歷程
1992年後,臺灣信徒開始進入金門旅遊、傳福音;1995年左右,總會正式將金門列入開拓地區,也開始有傳道者定期前往牧養。
當時沒有固定的教會組織,也沒有便利的通訊方式,甚至需要透過報紙刊登聚會消息、留言簿彼此聯絡。聚會地點、交通、人力、經費都十分有限,但就在這樣的環境中,一點一滴建立起固定聚會。
到了2014年正式成立祈禱所,2024年再進一步成立教會。從開拓到成立教會,前後經過三十多年。
二、金門教會最大的特色:人口流動與多元背景
金門教會不像臺灣許多地方教會,信徒大多長期居住在同一地區。金門的信徒來源十分多元,包括:
臺灣來的軍人、公務員、教師、大學生、大陸配偶,以及部分在地信徒。
因此,教會像是一個「聯合型」的群體。每個人來自不同地方,也帶著不同的生活習慣、教會經驗與服事背景。
這帶來一個重要課題,就是:
如何讓不同背景的人彼此接納、彼此磨合,在同一個教會中共同服事。
所以牧養工作不只是傳福音,更需要整合、陪伴與建立共同的事奉方向。
三、傳統信仰是宣教最大的挑戰
金門的民間信仰非常深厚,不只是一般個人的宗教習慣,也與宗族、地方文化、軍事歷史緊密結合。
例如媽祖、城隍以及許多地方性的祭典,都具有很強的社會影響力;軍中也可能出現祭祀、進香、抬轎等宗教活動。
因此,信徒在軍中或社會生活中,也可能面臨信仰上的衝突。
過去曾有軍人信徒因參與民間祭祀活動而受到很大的屬靈影響,也有信徒因長官要求參與祭祀而產生信仰上的掙扎。這些事件都提醒我們:
離島宣教不只是把福音傳出去,也要幫助已信主的人守住信仰。
所以可以說:傳道不容易,守道更不容易。
四、再堅硬的土地,也會長出生命
金門的地質以花崗岩為主,十分堅硬。這也很像當地長久形成的傳統信仰,看起來似乎很難突破。
但有一次在爬太武山時,看見堅硬的花崗岩裂縫中,竟然長出小樹苗。這成為很重要的提醒:
即使土地再堅硬,生命仍然可以從裂縫中長出來。
因此,我們沒有權利判斷一個地方「不能傳福音」,也不能因為果效慢就放棄。
宣教的工作不是靠人的能力,而是靠神的靈。
五、離島教會需要的是「整合」與「連結」
由於信徒流動性高,金門教會的牧養不能完全照臺灣一般地方教會的方式。
有時大學生來四年就離開;軍人可能服役一段時間就調走;公務員、教師也可能隨工作異動。因此,能夠服事的人就要盡量培養、盡量使用。
牧養者的角色就像木桶外面的鐵箍,把不同的木板緊緊連結在一起:
不管來自臺灣、大陸、軍中、大學或在地,只要進入教會,就學習彼此接納、彼此配搭。
這樣,教會才能在高度流動的環境中仍然保持穩定。
六、善用外部資源,增加教會能見度
金門教會在發展過程中,也需要臺灣各教會持續的關心與支援。
包括:
傳道者定期前往牧養;
大專輔導、靈恩會、講習會;
臺灣教會弟兄姊妹前往協助;
接待旅遊與探訪的信徒;
鼓勵來訪者回到自己的教會後,繼續關心金門。
這些看起來只是「接待」,其實也是一種宣教策略。
因為一個人來過金門、看見金門的需要,回去之後就可能成為另一個關心、代禱與支持的力量。
結論:不放棄離島的福音工作
金門教會從1992年前後開始開拓,到2024年正式成立教會,走過三十多年的道路。
這一路有戰地歷史的限制、有根深蒂固的民間信仰、有信徒高度流動的問題,也有人力與資源不足的困難。
但是,再堅硬的花崗岩,也會從裂縫中長出新的生命。
因此,離島宣教最重要的不是問:「這裡到底好不好傳?」
而是問:「神既然把這塊土地交給我們,我們願不願意繼續撒種、牧養、等待?」
金門如此,澎湖也是如此。
不是倚靠人的勢力,不是倚靠人的才能,而是倚靠神的靈,在看似艱難的土地上,繼續做福音的工作。

29/08/2026

1150828(五)蒙恩見證 趙明禮執事

29/08/2026

8/29 安息日聚會下午 堵住破口的人(下)

引言
感謝神的帶領,上一個安息日已經針對這個主題作過分享,今天下午我們繼續根據聖經來思想「堵住破口」這個主題。求神的靈親自帶領,使我們在學習中彼此得著造就,也能更進一步建造神的教會。
記得有一次,永和教會的陳得力傳道講了一篇題目叫作「不要敲回來」,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有一次,他想在家中的牆壁上釘釘子。因為視力不太好,左手拿著釘子,右手拿著鐵鎚,本來以為看得很準,沒想到一敲下去,釘子沒有敲到,反而敲傷自己的左手。
當時他痛得大叫,只能趕快用右手按住左手的傷口止血,再找藥膏貼起來。就在這個時候,他忽然領悟到一個道理:左手被右手敲傷之後,左手並沒有也拿鐵鎚敲右手一下。
如果彼此都要「敲回來」,傷口只會越來越多,甚至最後使整個身體都受到傷害。
教會也是如此。
我們彼此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當一個肢體受傷時,不是再彼此傷害,也不是讓破口越來越大,而是應當趕快止血、修補,使身體重新恢復健康。
因此,今天我們要思想:當教會、家庭,甚至自己的生命出現破口時,我們是讓破口繼續擴大,還是願意成為堵住破口的人?

一、重建與修補——神的工作不只是建立,也要補破口
《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2節說:
「那些出於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你要建立拆毀累代的根基。你必稱為補破口的,和重修路徑與人居住的。」
這裡同時出現兩個動作:建立與修補。
荒廢的地方需要重新建立,已經出現的裂縫也需要及時修補。神的工作不是只增加事工、擴大規模,而是要使已經受損的地方重新恢復,使人能夠重新安居。
《阿摩司書》九章11節也說: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
所以,建立與修補並不是兩件完全分開的事,而是同時進行的。
到了以西結的時代,問題更加嚴重。神說:
「沒有上去堵擋破口,也沒有為以色列家重修牆垣。」(結13:5)
到了二十二章30節,神甚至說: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卻找不著一個。」
真正可怕的,不是有破口,而是看見破口卻沒有人願意站出來修補。
然而,神的心意始終是恢復。《以西結書》三十六章33節說,神潔淨百姓之後,要使城邑重新有人居住、荒場重新被建造。
這也說明一個次序:先潔淨,再建造;先處理罪,再恢復生命。
堵住破口,不是把問題遮起來,而是處理真正造成破口的原因。
《使徒行傳》十五章引用阿摩司書九章的預言,說明神正在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使外邦人也能歸入主名下。這讓我們看見,新約教會的建立,同樣需要一面傳福音、一面守住真理,也一面修補教會生活中的破口。
所以,屬靈生命也是如此。受洗蒙恩之後,不代表生命從此不會出現裂縫;我們仍然需要不斷省察、不斷更新,不給仇敵留下地步。

二、何謂破口——小裂縫若不處理,最後會成為大傷害
保羅提醒: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
破口一開始往往很小,就像石頭上的裂縫。若不處理,水不斷滲入,經過時間與壓力,整塊石頭都可能裂開。
屬靈生命也是如此。
有時候,人的優點、恩賜,甚至最有把握的地方,反而可能成為破口。
挪亞是一個義人,洪水之後卻因醉酒,使家庭出現問題;押沙龍最引人注意的是頭髮,最後卻也因頭髮掛在樹上而喪命;猶大善於管理錢財,後來卻因貪財出賣主。
所以,我們越有能力、越有恩賜、越熟悉的地方,反而越需要警醒。
破口也可能出現在家庭。以利米勒一家離開伯利恆前往摩押,最後丈夫與兩個兒子都死去,家庭幾乎斷絕。但拿俄米與路得願意重新回到伯利恆,這個破碎的家庭也因此重新得著盼望,甚至連接到大衛的家譜。
這提醒我們,破口不是不能修補,真正重要的是願不願意回轉。
教會也是如此。
初代教會在使徒行傳二章、四章中非常同心,但到了第五章,就出現亞拿尼亞、撒非喇奉獻上的問題;到了第六章,又因管理飯食產生怨言;十五章則出現割禮與外邦信徒的真理爭議。
這說明教會再蒙恩,也仍然會有破口。
重要的不是「教會能不能完全沒有問題」,而是:問題出現時,我們有沒有按照真理及時處理?
即使同工之間也可能出現破口。保羅與巴拿巴曾因馬可的問題分開,但後來保羅重新肯定馬可,說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4:11)。
所以,破口若被正視,就能修補;若放任不理,就可能逐漸擴大。

三、站在破口的人——不是批評,而是承擔
尼希米是一位很典型站在破口的人。
當他聽見耶路撒冷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時,他沒有先責怪別人,也沒有問:「為什麼沒有人修?」
聖經說,他:
「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尼1:4)
所以,站在破口之人的第一個特質就是:
看見問題,不是先批評,而是先禱告。
而且尼希米禱告時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他不是只說「他們錯了」,而是願意把自己放進問題裡面。
接著,他也付諸行動。
他回到耶路撒冷,夜間察看城牆,然後對百姓說:
「來吧,我們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尼2:17)
所以站在破口,不只是禱告,也包括察看、承擔、行動。
尼希米記第三章更一再記載:「其次是……修造」、「在自己房屋對面修造」。
城牆不是尼希米一個人修好的,而是每一個人把自己負責的地方修好。
教會也是如此。
不是只有傳道、長執、負責人要堵破口,而是每一位信徒都要守住自己應當守的位置。家庭的破口,家庭成員要一起修;教會的破口,每一個肢體都有責任。

四、堵住破口,是神所喜悅的服事
主耶穌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12:26)
真正的服事,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大事,而是跟隨主。
主耶穌用一粒麥子的比喻說明自己的犧牲:「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真正的服事,是願意付代價,使別人得著生命。
所以,堵住破口也是一種服事。
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比別人好,而是因為我們願意跟隨主的心志,保護神的家、保護弟兄姊妹。
民數記六章的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神不只賜福祂的百姓,也看重那些願意服事祂的人。主耶穌更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所以神所看重的人,不只是自己得平安的人,更是願意為別人守望的人。
神立以西結作守望者,說:「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結3:17)
守望者的責任,就是看見危險,要發出警告;看見破口,要站出來。
結論
《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6節說:
「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
神看見百姓的罪,也看見審判將臨,卻仍在尋找願意站出來的人。
到了耶利米的時代,百姓的罪已經嚴重到一個程度,神甚至多次告訴耶利米:「不要為這百姓祈禱。」這也反過來讓我們看見,在此以前,耶利米長久所做的,就是為百姓流淚、代求。
所以今天也是一樣。
教會有破口,需要有人站出來;
家庭有破口,需要有人站出來;
自己的生命有破口,也需要趕快修補。
一雙小小的手,也可以堵住破口流進來的水。
我們不一定能一次解決所有問題,但至少可以從自己開始:
看見問題,不再擴大問題;
看見傷口,不再彼此敲回去;
看見破口,就願意禱告、承擔、修補。
願我們都成為神所尋找、所看重的人——不是製造破口的人,不是站在旁邊評論破口的人,而是願意站在破口、堵住破口的人

29/08/2026

安息日上午聚會

金門教會宣牧事工見聞
講員:趙明禮執事{金門教會教牧負責人}

引言:從戰地到福音禾場
金門自1949年後長期處於戰地政務體制,直到1992年解除戰地政務,才逐漸對外開放。也就在這個時期,真耶穌教會的福音開始正式進入金門。從最初臺灣信徒旅遊時順道傳福音,到後來總會、教區正式投入開拓與牧養,經過三十多年的時間,才逐漸從聚會點、祈禱所,發展成為今日的教會。
這一路並不容易,因為金門人口流動性高、傳統信仰根深蒂固,又有軍事文化、宗族觀念與特殊地理環境的影響。然而,神的工作就在這些限制中一步一步展開。
本論
一、金門教會的開拓歷程
1992年後,臺灣信徒開始進入金門旅遊、傳福音;1995年左右,總會正式將金門列入開拓地區,也開始有傳道者定期前往牧養。
當時沒有固定的教會組織,也沒有便利的通訊方式,甚至需要透過報紙刊登聚會消息、留言簿彼此聯絡。聚會地點、交通、人力、經費都十分有限,但就在這樣的環境中,一點一滴建立起固定聚會。
到了2014年正式成立祈禱所,2024年再進一步成立教會。從開拓到成立教會,前後經過三十多年。
二、金門教會最大的特色:人口流動與多元背景
金門教會不像臺灣許多地方教會,信徒大多長期居住在同一地區。金門的信徒來源十分多元,包括:
臺灣來的軍人、公務員、教師、大學生、大陸配偶,以及部分在地信徒。
因此,教會像是一個「聯合型」的群體。每個人來自不同地方,也帶著不同的生活習慣、教會經驗與服事背景。
這帶來一個重要課題,就是:
如何讓不同背景的人彼此接納、彼此磨合,在同一個教會中共同服事。
所以牧養工作不只是傳福音,更需要整合、陪伴與建立共同的事奉方向。
三、傳統信仰是宣教最大的挑戰
金門的民間信仰非常深厚,不只是一般個人的宗教習慣,也與宗族、地方文化、軍事歷史緊密結合。
例如媽祖、城隍以及許多地方性的祭典,都具有很強的社會影響力;軍中也可能出現祭祀、進香、抬轎等宗教活動。
因此,信徒在軍中或社會生活中,也可能面臨信仰上的衝突。
過去曾有軍人信徒因參與民間祭祀活動而受到很大的屬靈影響,也有信徒因長官要求參與祭祀而產生信仰上的掙扎。這些事件都提醒我們:
離島宣教不只是把福音傳出去,也要幫助已信主的人守住信仰。
所以可以說:傳道不容易,守道更不容易。
四、再堅硬的土地,也會長出生命
金門的地質以花崗岩為主,十分堅硬。這也很像當地長久形成的傳統信仰,看起來似乎很難突破。
但有一次在爬太武山時,看見堅硬的花崗岩裂縫中,竟然長出小樹苗。這成為很重要的提醒:
即使土地再堅硬,生命仍然可以從裂縫中長出來。
因此,我們沒有權利判斷一個地方「不能傳福音」,也不能因為果效慢就放棄。
宣教的工作不是靠人的能力,而是靠神的靈。
五、離島教會需要的是「整合」與「連結」
由於信徒流動性高,金門教會的牧養不能完全照臺灣一般地方教會的方式。
有時大學生來四年就離開;軍人可能服役一段時間就調走;公務員、教師也可能隨工作異動。因此,能夠服事的人就要盡量培養、盡量使用。
牧養者的角色就像木桶外面的鐵箍,把不同的木板緊緊連結在一起:
不管來自臺灣、大陸、軍中、大學或在地,只要進入教會,就學習彼此接納、彼此配搭。
這樣,教會才能在高度流動的環境中仍然保持穩定。
六、善用外部資源,增加教會能見度
金門教會在發展過程中,也需要臺灣各教會持續的關心與支援。
包括:
傳道者定期前往牧養;
大專輔導、靈恩會、講習會;
臺灣教會弟兄姊妹前往協助;
接待旅遊與探訪的信徒;
鼓勵來訪者回到自己的教會後,繼續關心金門。
這些看起來只是「接待」,其實也是一種宣教策略。
因為一個人來過金門、看見金門的需要,回去之後就可能成為另一個關心、代禱與支持的力量。
結論:不放棄離島的福音工作
金門教會從1992年前後開始開拓,到2024年正式成立教會,走過三十多年的道路。
這一路有戰地歷史的限制、有根深蒂固的民間信仰、有信徒高度流動的問題,也有人力與資源不足的困難。
但是,再堅硬的花崗岩,也會從裂縫中長出新的生命。
因此,離島宣教最重要的不是問:「這裡到底好不好傳?」
而是問:「神既然把這塊土地交給我們,我們願不願意繼續撒種、牧養、等待?」
金門如此,澎湖也是如此。
不是倚靠人的勢力,不是倚靠人的才能,而是倚靠神的靈,在看似艱難的土地上,繼續做福音的工作。

傳道者靈修會地點:楠梓教會但支派——從「神為我伸冤」到「人為自己設神」引言:但支派的歷史,有一個非常值得思想的起點。「但」是雅各十二子中的第五子。當辟拉生下他時,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
26/08/2026

傳道者靈修會
地點:楠梓教會

但支派——從「神為我伸冤」到「人為自己設神」
引言:
但支派的歷史,有一個非常值得思想的起點。「但」是雅各十二子中的第五子。當辟拉生下他時,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創30:6)。「但」本身具有判斷、審判的意思。到了雅各臨終時,又再次預言:「但必判斷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創49:16)
所以,但支派的歷史一開始就在說一件事:神是判斷者,人的道路應當由神決定。
而且神給但支派的並不少。曠野第一次數點時,但支派有六萬二千七百名能出去打仗的男丁(民1:38–39);行軍時被安排成為「諸營的後隊」(民10:25),負責整個隊伍後方的重要位置;建造會幕時,又有亞何利亞伯蒙神賜智慧,與比撒列一同建造神的居所(出31:6);到了士師時代,神更從但族興起參孫,使他「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13:5)。
所以,但支派並不是沒有條件。他們有人口、有力量、有位置、有恩賜,也有人才。
然而,問題也正從這裡產生:一個擁有這麼多恩典的支派,為什麼最後會成為北國偶像崇拜的重要中心?
關鍵不是神沒有給,而是他們後來如何面對神所給的。進入迦南以後,神已經為但支派分定產業,但是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士1:34)。這時,但支派真正面對的已經不只是亞摩利人,而是一個信心的選擇:是相信神能幫助他們取得神所分的產業,還是因為困難而另外尋找比較容易的道路?
因此,但支派的歷史不只是記載一個支派的興衰,更是在回答一個屬靈問題:一個曾經蒙神賜福、被神使用的人,是怎樣一步一步離開神原來所安排的位置?
本論:
一、但的出生——「神為我伸冤」(創30:1–6;35:25)
但支派的歷史,要從拉結不能生育的痛苦開始。當利亞接連生子,拉結卻沒有孩子,她便將使女辟拉給雅各。辟拉生下一子後,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創30:6)。創35:25進一步確認,但為辟拉所生,是雅各十二子中的第五子。
「但」這個名字本身就帶有「審判、判斷、伸冤」的意思。因此,但支派的故事從一開始就在宣告一件事:真正判斷人的不是環境,也不是別人,而是神。
可是當我們把但支派整個歷史讀到最後,卻會發現一個極大的反差:最初拉結說「神為我伸冤」,後來但人卻逐漸離開神的判斷,開始為自己選擇道路,甚至為自己設立神像。
讓神判斷 → 自己判斷 → 自己選路 → 自己設神。
二、從一個兒子成為一個支派——神使微小成為眾多(創46:23;出1:4)
雅各全家因饑荒進入埃及時,聖經記載:「但的兒子是戶伸。」(創46:23)此時的但不過是一個小家庭。然而到了數百年後的曠野時代,但的後代已經發展成數萬人的大支派。
一個人 → 一個家庭 → 一個宗族 → 一個支派。
當但帶著一個兒子進入埃及時,沒有人能從外表看見後來六萬多名戰士。然而神能使微小的開始,逐漸成為龐大的群體。
不要因起點微小而輕看神的工作。人看現在,神卻看見將來。
三、雅各的預言——「但必判斷他的民」(創49:16–18)
雅各臨終時說:「但必判斷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咬傷馬蹄,使騎馬的墜落於後。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
「但必判斷他的民」再次呼應他的名字。而「道上的蛇」則顯出一種以弱制強、出其不意的力量。後來參孫以一人之力使強大的非利士人受到重創,確實令人想到雅各的預言。
然而雅各最後卻說:「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創49:18)這提醒我們:人的能力無論多大,真正的拯救仍然來自神。
神可以使弱小者勝過強者,但真正應當倚靠的不是自己的力量,而是神的救恩。
四、曠野中的但——走在最後,卻承擔重要責任(民1:38–39;2:25–31;10:25)
第一次數點時,但支派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民1:38–39)。安營時,但位於北方,與亞設、拿弗他利同營,三支派共有十五萬七千六百名戰士(民2:25–31)。
以色列起行時,但營最後出發,聖經稱它為「諸營的後隊」(民10:25)。以色列過去曾遭亞瑪力人從後面攻擊疲乏落後的人(申25:17–18),所以後隊具有保護整個群體的重要意義。
神給但支派的不只是人口,更給他位置;不只是能力,更給他責任。
在神的安排中,位置沒有高低,只有責任不同。重要的不是走在前面還是後面,而是能否忠心守住神所安排的位置。
五、亞何利亞伯與參孫——有恩賜,更需要有生命(出31:6;35:34;38:23;士13–16章)
但支派並不缺乏人才。建造會幕時,神揀選但支派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比撒列一同工作。他能雕刻、設計、繡花,而且「又能教導人」(出35:34)。
到了士師時代,神又從但支派興起參孫。亞何利亞伯代表智慧與建造,參孫代表力量與爭戰;一個建造神的居所,一個攻擊神百姓的仇敵。
然而參孫最大的不足,就是恩賜很大,生命的節制卻不足。他看見亭拿的女子便說:「因我喜悅她」(士14:3);後來又親近妓女(士16:1),最後愛上大利拉(士16:4)。他可以撕裂獅子、擊殺仇敵,卻一次又一次敗在自己的情慾與眼目之下。
最嚴重的是,當他的頭髮被剃去,他仍以為可以像以前一樣出去活動,聖經卻說:「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16:20)
這形成很深的反差:
亞何利亞伯有恩賜,用來建造神的居所;
參孫有力量,卻沒有一直建造自己的生命。
有恩賜不等於有成熟的生命;能勝過外面的仇敵,更需要能勝過裡面的自己。
六、得到產業,卻沒有完全得地——信心開始受到考驗(書19:40–48;士1:34–35)
進入迦南後,但支派已經按著拈鬮得到自己的產業(書19:40–48)。所以問題不是神沒有給他們地。
然而:「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士1:34)
但支派在曠野曾有六萬多名戰士,卻在進入應許之地後受到亞摩利人的限制。
有應許 → 得到產業 → 遇見強敵 → 信心受到考驗。
真正的問題不是有沒有能力,而是有沒有把神所賜的能力用在神所指定的地方。
得到應許是一回事,憑信心承受應許又是另一回事。最危險的不是遇到困難,而是因為困難開始懷疑神所安排的位置。
七、神興起參孫——但支派仍然有得勝的可能(士13–16章)
就在但支派原有產業受到非利士人壓迫的地方,神興起參孫。參孫的父親瑪挪亞「是但族的人」(士13:2),神預告:
「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13:5)
參孫的出現證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但支派的問題從來不是神不能使他們得勝。
神能使一個參孫重創非利士人,也就證明但支派面對強敵時真正需要的,不是另外找地方,而是更加倚靠神。
可是參孫自己也成為警戒。他能勝過外面的仇敵,卻沒有一直勝過自己的情慾。
神有能力使人得勝;真正需要處理的,往往不是外面的環境,而是裡面的生命。
八、但支派北遷——沒有繼續爭戰,反而另尋容易的道路(士18:1–29)
士師記十八章說:「那時,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士18:1)
可是約書亞記早已記載神分給他們的產業。因此,他們並不是沒有地,而是原來的地難以取得。
他們派五個勇士向北尋找,最後發現拉億。那裡安靜、富足、防備薄弱,於是但人攻取拉億,重新建城,並將城改名為「但」(士18:29)。
從人的角度看,他們成功了;從信仰的角度看,問題卻是:
神所分的地方太困難 → 自己尋找比較容易的地方。
不是所有成功都代表神的旨意。「我做得到」與「神要我做」是兩回事。
九、從自己選路到自己設神——但支派設立偶像(士18:17–31)
但支派北遷時,把米迦家中的雕刻偶像、以弗得與祭司一併帶走。
到了但城:「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士18:30)
這是一個關鍵轉折。他們起初只是自己選擇土地,最後卻開始自己決定敬拜的方法。
因此偏離形成一條清楚的道路:
離開神所安排的位置
→ 自己尋找容易的道路
→ 接受錯誤的宗教方法
→ 為自己設立偶像。
道路的偏離,最後可能帶來敬拜的偏離。人若習慣自己決定道路,最後也可能想自己決定怎樣敬拜神。
十、耶羅波安設金牛犢——支派的錯誤變成國家的制度(王上12:28–30;王下10:29)
王國分裂後,耶羅波安製造兩隻金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他就把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這事叫百姓陷在罪裡。」(王上12:29–30)
但早在士師時代已經形成偶像敬拜中心,耶羅波安只是進一步把既有的錯誤國家化。
於是形成:
個人的偶像
→ 家庭的偶像
→ 支派的偶像
→ 國家的偶像。
一代沒有處理的錯誤,下一代可能把它當成傳統;再下一代甚至可能把錯誤制度化。
十一、從「神為我伸冤」到「但的神」——先知宣告審判(耶4:15;8:16;摩8:14)
到了先知時代,但已成為北國宗教敗壞與審判的重要象徵。
耶利米說災禍「從但傳揚」(耶4:15),又說敵人的馬從但那裡可以聽見(耶8:16)。阿摩司則責備那些指著「但的神」起誓的人(摩8:14)。
回頭看創30:6,就形成令人警醒的對比:
但出生時:神為我伸冤。
士師時代:人為自己尋路。
王國時代:人為自己設神。
先知時代:神為此施行審判。
「但」原本提醒人讓神判斷,最後卻因人堅持自己判斷,而成為神審判的地方。
十二、但仍有地業——審判不是舊約最後一句話(結48:1–2、32)
然而舊約對但支派的最後一筆並不是偶像,也不是審判。
在以西結所看見重新分配土地的異象中,但仍然得到一份地業(結48:1–2);新城北面的城門中,也仍然有「但門」(結48:32)。
因此,但支派的歷史最後形成:
神為他伸冤
→ 神給他身分
→ 神給他能力
→ 神安排位置
→ 神賜下產業
→ 人因困難偏離
→ 自己尋找道路
→ 自己設立偶像
→ 錯誤成為制度
→ 神施行審判
→ 神仍留下恢復的盼望。
結論:
回頭看但支派整個舊約歷史,最令人感慨的地方,就是他的名字叫「但」。
但出生時,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創30:6)他的名字原本是在見證:讓神判斷。
神也確實給這個支派很多。他們有六萬多名戰士,有亞何利亞伯的智慧,有參孫驚人的力量,也有神所分配的產業。所以但支派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神沒有給」,而是:得到神所給的一切以後,是否仍然讓神決定自己的道路。
當亞摩利人攔阻他們時,他們面對的真正問題不是敵人太強,而是信心是否能夠堅持。他們最後沒有繼續留在原有產業上爭戰,反而北上尋找比較容易取得的拉億。
從人的角度看,他們成功了。他們攻下一座城,建立自己的城市,甚至把它命名為「但」。可是聖經讓我們看見:成功取得一個地方,不等於成功走在神的道路上。
更嚴重的是,道路的偏離最後帶來敬拜的偏離。他們先是自己選地方,後來便自己選祭司;先是自己決定道路,後來便自己決定敬拜;最後更「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士18:30)。
所以,但支派最大的問題可以濃縮成一句話:名字叫「讓神判斷」,最後卻變成「自己判斷」。
這也提醒我們,屬靈的偏離往往不是突然發生,而是從一次看似合理的選擇開始。起初只是:「這條路太困難。」接著變成:「另外一條路比較容易。」最後甚至變成:「我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敬拜神。」
然而,以西結最後仍然把但列在恢復的地業之中,新城也仍有「但門」(結48:1–2、32)。人的失敗不能改變神的主權,神的審判之中仍留下恢復的盼望。
因此,但支派留給我們最深的提醒是:不要只求神給我們恩賜,更要求神使我們忠心;
不要只求道路容易,更要確定道路正確;不要只問「我能不能成功」,更要問「這是不是神要我走的路」。
真正的得勝,不是找到一條比較容易的道路,而是在神所安排的位置上,即使遇見強敵、阻力與困難,仍然相信神、倚靠神,守住神所給的產業。
真正蒙福的人,不只是曾經被神使用的人,而是直到最後,仍然願意讓神作他生命中判斷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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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15(六)神紀念亞伯拉罕 李銘祥傳道
詩:3、330 
引言
我們常說,從孩子的個性,可以看出父親的一些性格;同樣地,從一個人的信仰行為,也可以看出他所認識、所敬拜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
亞伯拉罕一生所認識的神,是榮耀的神、拯救的神、至高的神、全能的神,也是他的朋友。當他軟弱時,神成為他的幫助;當他成功時,神提醒他一切榮耀都應歸給神;當他面對所多瑪的審判時,他甚至可以站在神面前代求。
因此,從亞伯拉罕與神之間「接待、同行、同站」的過程,可以看見他與神之間越來越親密的關係。
而這篇信息最重要的一句話,就在《創世記》十九章29節:
「神紀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神不只是聽見亞伯拉罕的禱告,神更是紀念亞伯拉罕。

一、亞伯拉罕的代求
1. 亞伯拉罕站在神面前
《創世記》十八章記載,亞伯拉罕接待神與兩位天使。到了22節,兩位天使往所多瑪去:
「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這個「站在神面前」很特別。亞伯拉罕曾經俯伏在神面前,但這一次,他因著與神親密的關係,站在神面前為所多瑪代求。
他不是新約意義中唯一的中保,因為真正「神和人中間的中保」是耶穌基督(提前2:5);但在這裡,亞伯拉罕確實站在代求者的位置,像朋友一般向神懇求。
他從五十個義人開始,一直到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個。
這讓我們看見:
朋友可以向神說話,但朋友也知道神有原則。
亞伯拉罕求到十個就停下來,然後將結果交給神。

2. 亞伯拉罕清早回到禱告的地方
《創世記》十九章27節說: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
亞伯拉罕一生有幾次很重要的「清早起來」:
第一次,回到禱告的地方(創19:27);
第二次,送走夏甲(創21:14);
第三次,預備獻以撒(創22:3)。
這些「清早起來」,都顯出他對神事情的重視。
尤其這一次,他回到昨日代求的地方,向所多瑪觀看,只看見:
「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創19:28)
從表面看,好像他的禱告沒有照自己的期待成就;所多瑪仍然被毀。
但下一節卻說:
「神紀念亞伯拉罕。」
這正是整段經文的核心。

3. 代禱之後,要學習交託
亞伯拉罕總共六次向神懇求,但到了十個義人之後,他就不再繼續討價還價。
因為真正的代求,不是要求神一定照我的方法完成,而是在禱告中逐漸認識神的心意,最後把結果交給神。
所以代禱也需要一條界線:
界線之內,盡力禱告、盡力付出;
到了自己不能掌握的地方,就交給神。
亞伯拉罕不知道神怎麼處理羅得,他甚至可能只看見所多瑪被燒毀;但神已經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工作。

4. 神紀念亞伯拉罕,把羅得救出來
《創世記》十九章16節說,羅得遲延不走:
「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
羅得不是一聽見就立刻逃跑,反而一直遲延。最後是天使把一家人拉出去。
到了29節,聖經更直接解釋:
「神紀念亞伯拉罕……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所以羅得得救的背後,不只是羅得自己的行動,更有亞伯拉罕的代求。
這讓我們看見:
有些禱告,我們不知道神怎樣成全;但神記得。
亞伯拉罕不知道天使正在拉羅得出去,但神知道。

5. 義人的禱告大有功效
《雅各書》五章16節說: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這裡的「義人」不是少數特別神聖的人而已。凡蒙主救贖、因信稱義、被主寶血洗淨的人,都當靠著神過義人的生活。
所以代禱不是只有傳道、長老、執事才有力量。
每一位屬神的弟兄姊妹,都可以成為為別人代求的人。
神紀念亞伯拉罕,也紀念我們出於信心與愛心的禱告。

二、先知的代求
1. 耶利米:從代求到交給神
耶利米是一位為國家流淚、代求的先知。
百姓罪惡嚴重到一個程度,神甚至多次對他說:
「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耶7:16;11:14;14:11)
這顯出猶大的罪已經到了審判臨近的地步。
但耶利米長久以來仍然為百姓痛苦、哀哭、代求。
到了《耶利米書》十八章,情況開始改變。百姓甚至設計攻擊耶利米(耶18:18),於是他的禱告逐漸轉變,不再只是求神憐憫,而是把審判交給神的公義(18:19–23)。
這提醒我們:
代求不是否定公義,而是在公義臨到以前,仍然盼望人有悔改的機會。

2. 以利亞:不要讓代求變成控告
《羅馬書》十一章2–3節提到,以利亞曾向神「控告以色列人」。
他所說的並不是虛假的:
「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
這確實是他當時的感受。
但神回答他:
「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羅11:4)
以利亞看見的是「只剩下我」,神看見的卻是「還有七千人」。
所以,服事久了,我們也可能產生一種危險:
原本是為人代禱,後來卻因失望變成一直控告別人。
真正成熟的代求,是即使看見別人的軟弱,仍求神憐憫,也相信神還有祂沒有顯明的工作。

三、被代求的羅得
1. 羅得身處所多瑪,內心卻天天傷痛
《創世記》十九章記載,羅得坐在所多瑪城門口。城門在古代常是處理公共事務、商業與審判的地方,顯示羅得在當地已有一定的位置。
可是《彼得後書》二章7–8節卻說,羅得是義人:
「他那義心就天天傷痛。」
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
一方面,他享受所多瑪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因所多瑪的罪惡天天痛苦。
所以羅得最大的問題,是他的心被兩個方向拉扯:
一邊是神的道路;一邊是世界的利益。

2. 羅得知道真理,卻遲遲不能放下
天使告訴羅得所多瑪將被毀滅,他也把消息告訴女婿,但女婿以為他是在說笑話(創19:14)。
到了16節:
「羅得遲延不走。」
他相信神的話,卻又捨不得立刻離開。
這正是羅得信仰的悲劇:
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以後仍然放不下。
主耶穌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太16:24)
捨己不是什麼都不要,而是在神與世界發生衝突的時候,知道誰才是心中唯一的主。

3. 神紀念亞伯拉罕,但人仍要自己作選擇
因著神的憐憫,也因著神紀念亞伯拉罕,羅得一家被帶出所多瑪。
可是亞伯拉罕的代禱,不能代替每一個人的選擇。
羅得的妻子回頭觀看,最後成為鹽柱;女婿不相信,也沒有逃出來。
這讓我們看見:
代禱大有功效,但代禱不能替別人相信,也不能替別人順服。
我們可以為兒女禱告、為家人禱告、為慕道朋友禱告,但是最後,每一個人仍然要自己回應神。

結論:
《創世記》十九章29節沒有說:「神紀念羅得。」
而是說:「神紀念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那裡禱告,羅得卻在所多瑪被天使拉出去。
亞伯拉罕沒有看見整個過程,但他的禱告已經進入神的紀念中。
所以我們今天為家人、為教會、為軟弱的人禱告,有時候也會覺得:「怎麼好像沒有改變?」
不要因此停止。
因為:
我們看不見,不代表神沒有工作;
我們不知道,不代表神已經忘記。
但羅得一家也提醒我們,代禱雖有力量,人仍必須自己選擇跟從神。羅得的妻子回頭,成為永遠的鑑戒。正如主耶穌所說: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2)
我們在信仰上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因此也當學習亞伯拉罕:以信心禱告,以愛心代求,以交託等候。
因為我們所相信的神,是那位紀念亞伯拉罕,也紀念義人禱告的神。

15/08/2026

1150815(六)傳福音的腳蹤-腓利 李銘祥傳道
詩:333、149

引言:

感謝神,使我們能在安息聖日來到會堂,一同敬拜、領受神的話。守安息日不只是讓我們的心靈得安息,也應當使我們重新得著屬靈的力量,走出去傳揚天國的福音。

《使徒行傳》中的腓利,並不是十二使徒中的腓力,而是第六章所選立、管理飯食的七位工人之一(徒6:5)。雖然工作看似平凡,但到了第八章以後,我們看見他一步一步走出耶路撒冷,到了撒馬利亞、加薩曠野、亞鎖都,最後定居該撒利亞。

腓利的一生正好印證:

>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

所以聽道之後還要行道。若禱告像呼吸、讀經像吃屬靈的糧食,那麼行道就像運動;只吃而不動,屬靈生命仍然不能健壯。腓利就是一個把所聽見的道真正行出來的人。

一、腓利的身分——從小事上忠心開始

《使徒行傳》六章3節說,當時選立七位工人,要具備三個條件:

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

令人注意的是,具備這些條件的人,最初竟然是被安排去「管理飯食」。

這提醒我們:事奉沒有大小,只有是否忠心。

腓利沒有因為自己只能做總務、飯食的工作就輕看自己,也沒有想:「為什麼使徒講道,我卻要處理這些瑣事?」反而在這些工作裡學習管理、與人交往、解決問題,也學習仰望神的供應。

主耶穌說:

>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

又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太25:29)

所以,當腓利在小事上忠心,神便逐漸把更大的工作交給他。

我自己過去在麻豆教會服事,也不是一開始就站在講台上,而是從錄音、整理信息這些小工作開始。後來才慢慢體會:

事奉從來不是從講台開始,而是從願意開始。

司提反殉道以後,耶路撒冷教會遭受逼迫,腓利便承接更大的福音工作。神的工作不會因一位工人的離開就停止,而是會繼續興起下一個工人。

所以我們不要小看自己。

你今天忠心做好手中的小事,可能就是神預備你承擔下一階段工作的開始。

二、腓利的工作——跨越限制,順服差遣

1. 跨越種族與文化的限制

《使徒行傳》八章5節:

> 「腓利下撒馬利亞城去,宣講基督。」

對猶太人來說,撒馬利亞人是長期不願來往的族群(約4:9)。這種隔閡從舊約歷史一路累積而來,包含民族、血統、信仰與敬拜傳統上的差異。

但腓利沒有被自己的猶太背景限制。

他跨越這道界線,進入撒馬利亞傳福音。結果污鬼被趕出去,瘸腿、癱瘓的得到醫治:

> 「在那城裡,就大有歡喜。」(徒8:8)

所以,福音本身沒有種族界線,但傳福音的人常常要先跨越自己心裡的界線。

不同地區也有不同文化。例如到印度、泰國、柬埔寨等地,都需要先了解當地人的習慣與禁忌。若不理解對方的文化,即使出發點很好,也可能造成對方的排斥。

主耶穌說:

> 「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

所以,真理不能改變,方法卻需要有智慧;福音不能妥協,傳福音的人卻需要學習進入別人的文化。

2. 神叫他去,他就去

當撒馬利亞的聖工正在發展時,神卻差遣腓利:

> 「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加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徒8:26)

一邊是正在興旺的撒馬利亞,一邊卻是資源少、人煙少的曠野。

但下一節只記載:

> 「腓利就起身去了。」

他沒有問:「為什麼是我?」
也沒有問:「那裡有多少人?」
更沒有問:「那裡的環境好不好?」

神差遣,他就去。

這也提醒服事神的人,我們不能只想去條件好的地方、資源多的地方。真正的差遣,是神安排在哪裡,就在那裡忠心。

重要的不是地方好不好,而是那裡是不是神要我去的地方。

3. 對真理要有充分的預備

腓利到了曠野,看見埃提阿伯的太監正在讀《以賽亞書》。

他就問:

> 「你所念的,你明白嗎?」(徒8:30)

太監請腓利上車,接著腓利:

> 「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徒8:35)

這裡很值得我們思想。

腓利原本只是「管理飯食」的人,但當有人詢問真理時,他能夠直接根據聖經傳講耶穌,甚至把救恩與洗禮說明清楚。

這提醒今天的我們,傳福音不是只有傳道人的責任。

地方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應當對基本信仰、得救要道有相當的認識。當慕道朋友問我們時,不應該每一次都只能回答:「等傳道來再問。」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預備自己,能夠向人說明所相信的真理。

當然,教會的聖禮、按立與職分仍要按照教會的規矩執行。神的工作有恩賜的分別,也有職分的秩序:

熱心不能取代秩序,恩賜也不能越過本分。

三、腓利的家庭——在一個地方長期扎根

腓利一路傳福音,最後到了該撒利亞。

多年之後,《使徒行傳》二十一章8節再次提到他:

> 「就進了那傳福音的腓利家裡,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

經過許多年,他仍然被稱為:

「傳福音的腓利。」

這說明他的福音工作沒有中斷。

他沒有一定要彼得來,也沒有一定要保羅來,自己就在該撒利亞扎根、撒種、牧養。

後來保羅與路加來到該撒利亞,就住在腓利家中。這說明腓利的家庭已經成為接待工人、支持福音工作的重要據點。

更重要的是:

> 「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是說預言的。」(徒21:9)

腓利不只是自己傳福音,也把信仰建立在家庭裡,使自己的下一代也能夠服事神。

所以他留下三方面的榜樣:

第一,在地方扎根。
不因為沒有轟動的成果就離開。

第二,長期牧養。
不是一次活動,而是多年持續撒種。

第三,建立家庭。
自己的兒女也承接信仰、參與服事。

這對地方教會非常重要。

傳道人可能來來去去,但地方教會真正能長久發展,需要在地的負責人、聖職人員以及弟兄姊妹長期扎根。

傳道人可以流動,地方信徒卻要扎根;一代工人可以離開,福音工作不能停止。

結論:

最後再次回到《羅馬書》十章14–15節:

>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腓利的一生,可以用幾個腳步來形容:

從管理飯食開始,學習忠心;
從耶路撒冷走出去,跨越限制;
從撒馬利亞走到曠野,學習順服;
從曠野走遍各城,持續傳福音;
最後在該撒利亞扎根,把信仰傳給下一代。

因此,傳福音不只是站在台上講道。

做好小事,是傳福音的預備;
跨越限制,是傳福音的勇氣;
順服差遣,是傳福音的態度;
熟悉真理,是傳福音的能力;
長期扎根,是傳福音的忠心;
建立家庭,是傳福音的延續。

願我們不只是守安息日、聽道、得安息,更能在領受神的話之後真正行道。

神把我們放在哪裡,我們就在那裡忠心;
神差遣我們往哪裡,我們就往那裡去。

使我們也能像腓利一樣,在這個世代留下:

「傳福音的腳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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