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特色主義

建國特色主義 Contact information, map and directions, contact form, opening hours, services, ratings, photos, videos and announcements from 建國特色主義, Religious organisation, 後龍鎮北龍里車站街139之3, Miaoli.

03/12/2021

哇,時間過好快,我已經有半年沒有發文了,經歷了令人忙到喘不過氣的升學考試以及課業繁重的大學生活,今天又終於有時間得以瞎嘮嗑了。最近也沒有什麼重要議題可以說啦,沒發文的這段時間我如果有話也都發在個版,改天再搬過來也不遲。

明天是竹女校慶對吧???我已經連續三年都會固定出現了,但今年可能就會是那唯一的例外。我現在還在猶豫明天要參加司法院辦的憲法訴訟研討會,還是政治大學法學院辦的勞動法研討會(雖然以上兩場我覺得我去了可能也未必聽得懂),反正明天的時間確定空不下來了。不只是竹女竹中,明天建中也有畢業生活動(因為我們沒有實體畢典),我同樣也很可憐的去不了。中山女高是最令人想哭的,直接因為疫情理由不開放外賓進入了,這點也讓我可憐的建中學弟情何以堪(因為建中園遊會每年都會有班級跟客運業者包車前往中山女高然後提供分售座位的服務,因為中山女高不開放直接少掉一個財源)。只希望現在為了對法律學識的追求可以在未來結出果實,或者至少不要讓自己後悔如此。

在這裏先小小抱怨一下,由於疫情的緣故,我已經連續兩年沒有參與竹女園遊會了,只希望明年可以順利舉行。

竹編

05/06/2021

很慶幸一件事,就是今天粉絲專頁的更名請求終於正式獲得批准,曾經造成不少誤會的「沂控」二字終於可以撤除,這正是最好的結果。

至於這個專頁以後的發文方向,可能會有更多關於社會議題的描述,直到沒有人誤會我們是噁男(笑

17/04/2021

前幾天, 民進黨新竹市黨部 主委、新竹市議員陳建名在其Instagram上發出新竹女中班聯會部分幹部參訪該黨新竹市黨部之貼文,而此事亦有人在 黑白竹女 上匿名發文極力批判,竹編認為此言論可能有涉嫌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之可能。

在我看到陳主委的那篇Instagram貼文,我當下就在自己的私人Instagram上發布限時動態指出這樣的行為可能有失妥當,當然我個人仍尊重其自由。只是果不其然,打開黑白就看到有人對這件事進行激烈的批評,而且其措辭還比我的Instagram限時動態還要激烈不知幾倍。

老實說這種違反現行法律規範之虞並嚴重侵害他人尊嚴與名譽之言論,我個人認為此種言論已經超出對於言論自由的合理合法使用範圍,我也認為當事人應該善用自己之權利,循司法途徑為自己尋求權利救濟。更何況後來當日與會成員也在底下留言進一步說明事件的另一個面向,在本人的進一步提問之下,大致也將整件事情的狀況有更清楚之認知。民進黨黨部邀請班聯會李姓主席以個人名義參訪,而李再邀請其他同學朋友包括部分班聯會成員在內,亦是以個人名義進行參訪,並無代表班聯會或是以班聯會名義參訪之事。而以上我個人之猜測也在留言區得到班聯會主席之證實。

那事情的狀況都釐清了,我也闡述一下我個人之意見。
今天假設皆是以個人名義從事以下行為,對於學生參訪部分係其人身自由,對於學生公開表述其政治立場係其表現自由(言論自由),對於學生參與政治活動、或是參加政黨係其集會與結社自由之展現,上開之行為分別受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第12條、第14條之保障,任何個人甚至政府皆無權任意剝奪之,而我將完全尊重任何人享有上開之權利。

那將目光拉遠,我是絕對贊成學生關注政治與公共事務的,社會歷練夠不夠是一回事,當年輕人不了解自己周遭的社會是如何運作,是要談何歷練?相信沒有人樂見統治集團拿年輕人沒歷練當藉口來堵住年輕人的嘴,最後再用人唯親,將執政權壟斷在少數幾個政治世家裡吧?如果我們不想要有這樣的社會,就沒有理由認為年輕人不該關注政治。
當然不得不說,陳建名主委在Instagram貼文 班聯會的部分或許才是我真正覺得不妥的地方,因為今天若單純是邀請班聯會幹部,標注學權還可以將之理解為將班聯會幹部個別的視為學權活動者,但都標注班聯會了,相信社會大眾多半會猜測他們究竟是邀請學校班聯會,還是邀請幹部個人,這點我會認為是可能需要多加注意的部分啦,但就畢竟是小地方,倒也無可厚非。

另外有班聯會成員在底下留言:「無論哪一個黨邀請我們,我們都會去,根本無關什麼黨。」就是這句話點醒了我,關於這點我也重新思考了關於政黨該如何跟年輕人建立聯繫,以及為何民進黨以及部分親綠小黨可以在這個領域做得如此成功,尤其是我自己所支持的政黨又是成員高齡化頗嚴重的政黨(在此聲明並非統促黨,再者我對該黨的支持僅是相對上,老實說對其部分政治路線亦是頗有微詞),關於這裡我也向該黨之幹部提起討論,提出我的個人看法,然而最後討論的結果也進一步證實了我的猜測。有時候高齡政黨就因為自己的政策跟年輕人的口味不合,便減少在對於年輕人的政治宣傳上投注心力,然而正是因為自己封閉了對於年輕人的溝通管道,更讓年輕人進一步對這個政黨有距離,而讓人不斷加深其高齡政黨的印象,然而這時他們又會預設自己的政見不會被年輕人所接受,也沒有確實了解現時社會上之年輕人所關注的面向(我也直說,如果該黨了解了現在年輕人所關注的面向,就會知道其實跟該黨「名義上」所主打之政見其實相去不遠),如此陷入周而復始之惡性循環。而這也是為何台灣左翼的年齡層上下其實只有不斷擴大的鴻溝,因為中高年齡層不知道,也不想試圖包裝自己的政治理論,而年輕族群又容易被部分政黨小確幸式的政見所吸引,即便後來自己提出相關論述也很難不依附著在勞權之外有著其他共識的大黨,而又因為兩個年齡層的相互誤解導致他們始終不願意在「勞權」部分儘可能取得更大的共識,而是各自把自己的其他立場擺在更前面的地位,於是四分五裂的左翼隊伍要如何跟統治階級抗衡?

不過,我還是覺得不管是任何政黨若是以邀請學校班聯會的名義邀請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到黨部參訪都有其不妥之處,畢竟學生自治組織還是學校編制內之機構而非學生間自主成立運作之組織,還是需要有教育機構理應持守之中立立場。另外依釋字第382號,公立學校是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在公立學校下設之學生自治組織亦應當嚴守行政中立,不應以班聯會幹部之身份參與政黨之活動;當然若是以個人名義,參訪過程中之開銷由個人支出,請假請事假不請公假,那也就沒這問題了。

最後本人謹代表本專頁在此聲明, #黑白竹女26931 的發文者跟本專頁任何編輯成員皆無關係,請勿作無謂之猜測;關於該貼文原發文者之可能違法部分,本粉專也支持當事人提出告訴,維護其參訪者個人與新竹女中班聯會整體之名譽權利。

若有相關意見歡迎在底下留言討論。
——————————————————————————————

陳建名的該篇Instagram貼文:https://www.instagram.com/p/CNpyfRNnzad/?utm_source=ig_web_copy_link

黑白竹女上對上述行為涉及侮辱之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black.white.hgsh/posts/1912511752238713

26/01/2021

基於準備學測等等破事,已經一段時間沒在黑白竹女上面留言了,就連這個寫出來紀錄生活兼孤芳自賞的粉專也長時間未見更新。距離我第一次被圍剿已是一年有餘,我這賤東西仍是一尾活龍。

最近常看到願勇敢發言、認真發言的人益多,有時候自己不露頭,光看著他們留言就深感欣慰,自己無暇留言,也就不留言了,反正有人說了我想說的話,這是好事。還真想送這些勇敢的朋友兩句話:
「你要享有自由,你就得用行動來證明自己配的上自由這兩個字;你要享有自由,你就得與那些不讓你自由的力量周旋到底。」
「我要說話。」
——我國新聞教育家 成舍我(1898-1991)

14/12/2020

〈中山女高一年級有氧舞蹈、北一女中二年級大會操、與新竹女中三年級夏奇拉大會舞的評析與比較〉竹編

幾天前有幸參訪北一女中校慶,算是將北台灣明星女校的最後一塊拼圖給補上了。而這三所學校剛好都有跳大會舞的傳統,本人便就我所見所聞來做一個簡單的整理。

中山女高的有氧舞蹈是由全體高一學生於校慶時在操場(俗稱中山大草原)表演。中山女高因為沒有開放來賓上樓,因此無法採用俯瞰視角,只能在操場邊緣觀賞表演。學生統一穿著制式藍色長袖外套與體育短褲,每年均係完全相同的動作與隊形,講求整齊劃一,各班並無自由的發揮空間。但校慶前另有有氧舞蹈比賽,在比賽中各班可自由更改動作與隊形以臻藝術上的完美,補足原標準化動作的不足。只可惜比賽並無對外開放,校外人士要想一睹風采只得透過網路影片,在校慶當日表演的是標準化的樣式。(其實我從未目睹中山的有氧舞蹈表演,對其印象來自於網路影片)

北一女中的大會操是由部分高二學生於校慶開幕式在活動中心表演。在室內表演不會受天氣影響,因此不用面臨遇雨順延或是在泥濘中表演的不便。而由於活動中心空間有限,一樓空間並無開放來賓進入,故只能在看台三樓來賓席或是二樓的走道上以俯瞰視角欣賞。表演時學生統一穿著制式夏季運動服(白短袖黑短褲)根據我到場欣賞今年大會操跟觀看近幾年大會操影片,發現每年皆有重新編舞,動作與背景音樂皆完全不同(但更早期的表演就是全台灣學生應該都知道的課間操),舞步也相對偏流行時尚。其雖亦講求整齊劃一,但亦有分區動作,每區的動作與節奏可能亦有所不同。在有多樣性的動作之下亦不失整體的和諧與秩序感。

新竹女中的夏奇拉是由全體高三學生於校慶開幕式於操場表演。新竹風大,校慶又在冬日舉辦,前往觀賞者務必做好防風與保暖;而竹女亦有開放來賓上樓,觀眾可以在沂風教學大樓2、3樓的走廊盡頭卡位觀賞。近幾年學生的穿著自由度較高,可以穿著各班班服與制式體育短褲表演(不過在早期幾年的表演裡穿著的是全套冬季制服,白衣黑裙就是一個字香)。每年表演的舞碼跟背景音樂雖一樣未變,但各班可以自行魔改舞步,甚至達到跟原舞碼迥異的程度(如同ARM的公版處理器架構被高通蘋果三星調教過後的結果)。因此真正表演時,各班的舞步可能不盡相同,更有甚者會看到更令人驚豔的修改版舞步。只不過竹女相對於北一跟中山,美術班有少量男生也會參與表演,同樣的性感舞步若是由男生演出,其又是另外一番風味。

基本上我會傾向把北一跟中山的稱作「大會操」而將竹女的稱為「大會舞」。因為在舞步採用上,中山跟北一都相對來說比較偏向強身健體的「健身操」,目的在於盡可能多的活動身體各部位,所以跳起來會覺得較累,而北一的舞步又更比中山還有技術成分,常有跳、旋轉等需要體力的動作;不但上手不易,而且很多動作看起來藝術性成分有限。而竹女比較傾向於動作的藝術性(果然是有美術班的學校),因此比較類似於真正意義上的跳舞。公版舞碼就有不少堪稱性感的動作(但尺度還稱不上大),讓學生更動細節的舉措更讓此屬性發揮的更淋漓盡致。根據一個會跳中山跟竹女大會舞的女學生表示,竹女的比較重視動作的美,不但上手較中山的簡單,整體來說也不會消耗太多體力。總結來說,中山女高重視「秩序」,北一女中重視「活力」,新竹女中重視「性感」。

整體來說
藝術性:竹女>北一>中山
創新性:北一>竹女>中山
秩序性:中山>北一>竹女
動作大小:中山>北一>竹女
上手難度:中山<竹女<北一
消耗體力:竹女<中山<北一
欣賞難度:北一<竹女<中山
動作繁複:中山<竹女<北一

17/11/2020

#黑白竹女25145
#黑白竹女25087

大家好,作為一個關注黑白一年有餘的苗栗國國民,在下對近期之事有幾點總結。(以下論述皆整理自敝人過往在黑白竹女底下之留言,基於使更多人清楚明白如何保護自己與合法救濟的立場,特此整理並投稿發文)

今天黑白就是一個留言板、塗鴉牆,要把它當公告版用也是可以,但就是它的功能僅限於匿名公開發表文章。即便遇到今天這樣的性騷擾案件,放上黑白的人應該很清楚這僅限於「公告此事,提醒讀者注意安全」,自始至終並不具有刑案偵查的功能、意義及法律效力。

至於很多人所指責的小編不提供個資,身為曾經操作過crushninja匿名投稿系統的粉專管理員(非黑白竹女),我在此貼出一張crushninja的投稿管理介面,小編只能看到投稿文章內容跟投稿時間地點,沒別的了。小編肯不肯提供個資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自己也無權得知個資。這點希望看到這篇文的同學、老師、家長、教官、警方及其他讀者理解。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是告訴乃論罪,如果當事人及其他有權告訴之人不自己到警局報案或是到地檢署提出告訴。警方就算看著黑白竹女上的貼文義憤填膺,他們也無能為力。因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告訴乃論之罪只有在有權告訴之人(假定被害人本人存活,有權告訴之人僅係被害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依刑事訴訟法第232、233條)以言詞或書狀向警察或檢察官提起告訴時才得以受理。而警方正式受理報案並開立報案三聯單後,整個偵查程序才算正式啟動。警方對此事做的調查行為,無論是調閱監視器還是通知涉案人士到案說明,自此時之後才於法有據。(依照黑白竹女的發文判斷,應該不構成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的強制猥褻罪,因此即便檢警得知此案也無法主動偵查)

不然這種告訴乃論案件,在沒有報案的情況下,警察聯絡嫌疑人請之到所問話、宣導、「喝茶」,也只是一種社區服務,不屬於刑案偵查,而這種通知聯絡是沒有強迫性的,嫌疑人有權拒絕喝茶。(不過警察多半沒這麼閒所以不用期待這招有用)
若沒有報案,檢警也無權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核發傳票、依刑事訴訟法第71-1條開立通知書及依刑事訴訟法第77條核發拘票命令嫌疑人接受訊問。(沒有報案的話那加害者可能也無權被稱為嫌疑人,不過本文基於方便理解就姑且稱之)

另外就是報案要從速,尤其是這種需要調監視器的,監視器的畫面保存期限大多不會超過一個禮拜。如果關鍵畫面被新畫面覆寫之後,基本上最主要的證據已經遺失,要找到嫌疑人就難上加難。再加上警方調閱也需要時間,建議報案程序最好在事發當下或是事發之後24小時內完成。

看在本人花了好久時間查法條、寫文的份上,拜託請將小弟這番話牢記,小弟希望看到這篇文的每一個人,以及竹女全校師生都能平安無事。

辛苦各位看到這裡了,承蒙各位,恁仔細。

陳嘉平/建國特色主義·竹編
2020.11.13 於台北市

參考法條:

性騷擾防治法

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中華民國刑法

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

第71條:「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住、居所。
二、案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被告之姓名不明或因其他情形有必要時,應記載其足資辨別之特徵。被告之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住、居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第71-1條:「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前項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第75條:「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第77條:「拘提被告,應用拘票。
拘票,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但年齡、籍貫、住、居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二、案由。
三、拘提之理由。
四、應解送之處所。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於拘票準用之。」

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第233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第237條:「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第242條:「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
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
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

歐齁 竹編又有感而發了《關於聯誼問題以及校外學權的論述》前言其實這是前天晚上就計畫要寫,但我燒肝燒到沒力氣提筆,所以直到現在才開始書寫。這不只是關於學生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更牽扯到學權問題,也就是學校跟學生之間的關係,而關於校內外學生的權利義...
15/09/2020

歐齁 竹編又有感而發了

《關於聯誼問題以及校外學權的論述》

前言

其實這是前天晚上就計畫要寫,但我燒肝燒到沒力氣提筆,所以直到現在才開始書寫。這不只是關於學生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更牽扯到學權問題,也就是學校跟學生之間的關係,而關於校內外學生的權利義務,那是值得探討且亟需釐清的。

正文

最近竹中某班跟竹女某班發生了一些事,無非就是聯誼的時候,經過竹女方同學的提議玩了「國王遊戲」(其實我不太清楚那是什麼),但之後就是發生了一些被大多數人認為越矩的行為。整件事之所以曝光好像是因為竹中方的班帳放上聯誼過程中一些動作與姿勢較為敏感的照片,因而被學長/校友認為有敗壞校譽之嫌。

阿在這裡,竹編我先說一件事,昨天發生的。

昨天我到竹嫂的學校接她。一起搭公車的時候,尖峰時段人潮擁擠,我便將她抱在懷裡。

然後在某站的時候就有一個大媽走過來,用譴責的語氣問我們在幹嘛。我當下想辦法不要讓理智線斷掉,跟竹嫂對看一眼後便開始心(ㄇㄧㄢˋ)平(ㄌㄡˋ)氣(ㄒㄩㄥˉ)和(ㄍㄨㄤˉ)的跟大媽講(ㄐㄧㄢˇ)道(ㄉㄠˋ)理(ㄑㄧㄤˉ):「女士,我們倆在公車擁擠的時候抱在一起以節省空間錯了嗎?反倒是妳將自己的個人物品都放在地上,佔用了別人站立以及行走的空間,不覺得妳的行為更加不可取嗎?我們抱著並沒有影響到任何人的權益,但妳佔用空間就是有!」後面再補上我大苗栗國通用語言(四縣客語)的標準問候語「diauˋ ngiaˇ leˋ」(意同英語之fxck you)作結。

台灣是個自由的地方,就如同以上的事件一樣,若是雙方都願意發生,其行為又合乎法令,我覺得其實並沒有什麼好譴責的啦,畢竟有點多管閒事的感覺。至於社會觀感什麼的,其實真的沒什麼好在乎的,自詡多數的人要說就給他們說吧。既然建立在雙方的同意之下,我並不會覺得他們這樣做有什麼問題。

倒是竹中方將影像紀錄上傳網路供不特定多數人觀看瀏覽比較值得檢討,其上傳影像紀錄對某些人很在意的所謂校譽的影響更遠遠超過行為本身。畢竟可能沒有經過竹女方同意就放上去(聯誼是雙方同學進行的,應該要經過雙方集體同意吧),並且不符合社會觀感,因而造成爭議。且竹中方應該也要明瞭這件事所帶來的後果,當然他們若明瞭並願意承擔後果,那也就是他們的言論自由。我並沒有認為他們該放或不該放。但我覺得他們發文前宜思慮周全。

但我同時也覺得沒必要過度非難這兩撥同學。雙方同意、沒有強迫、沒有違法的行為沒什麼好譴責的。且今天竹中方既然出來道歉了,那就大可以放下過往的種種了。

———————————————

再來就是討論關於新竹女中學務處發下的公告了(如圖,但要先澄清,圖片來源是我朋友)

班際聯誼究竟是「以班級名義舉辦的活動」還是只是單純的朋友聚會?這是具有爭議的。畢竟近幾年聯誼的模式是透過班上同學牽線,然後成立網路群組供同學加入,大家在群組內聊天交友,然後再訂下見面時間,大家在校外進行團體聚會。所以這真的是「以班級名義舉辦的活動」嗎?那我們要先探討班級、社團和校隊三種學生團體的定義。(僅討論合法向學校登記的社團,至於一些地下存在的社團不列入討論)

班級是學校內部分配學生便於教學的單位,為了讓教學活動以及校內、班內事務順利進行,因此會有組織化的傾向,但其意義僅存在於校內。出了學校,班級便沒有存在的意義。
社團是同一個學校內志同道合的學生依照學校社團組織規範所自由組成的組織,然後得以在學校規定的社團聯課時間進行活動。
校隊是校方為了鼓勵某種活動,再加上為了參加比賽為學校贏取榮譽而成立的組織,依照校方對校隊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者的共通點是都是學生在校內的團體形式,在校內的存在型態是受到學校各項成文制度的規範,但在校外呢?在校外無論是班級社團還是校隊,都應該只是一群朋友自由組成的組織。不管要在學校外面做什麼事,都只是「一群來自某學校某班/某社團/某校隊的學生」結為朋友在校外做的事,其定義不應等於校內的班級/社團/校隊。(例外係由校方主導在外辦理或參加的活動,亦等同於學校內學生團體的延伸)

班際聯誼不過就是一個班級和另一個班級的學生之間結為朋友所以一起出來聚會聚餐嗎?理論上他並不是由學校主導的「班級」框架,而是基於同學與同學之間的「朋友」關係。如果學校認為這樣的校外朋友聚會還需要向學校申請,所有活動內容都需要向學校如實申報,難道沒有侵犯學生的隱私權嗎?不僅僅是申請,還需要申請通過始得執行,難道不是對學生人身自由的一種侵害嗎?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6-1條「兒童之隱私、家庭、住家或通訊不得遭受恣意或非法干預,其榮譽與名譽亦不可受非法侵害。」(No child shall be subjected to arbitrary or unlawful interference with his or her privacy, family, home or correspondence, nor to unlawful attacks on his or her honour and reputation.)
請問學校這樣窺探學生的校外生活,是不是「對兒童之隱私的恣意干預」?(本公約對兒童的定義是十八歲以下之人)

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因此對學生在校外集會進行過度管控是否有違憲之虞?

高中職學生身為未成年人,在上學日的上學時間,於校內受學校的規範管理誠屬合理;但非上學時間在校外,其生活僅需向法定代理人以及中華民國各項法令負責即可,學校是否不應強制干預?

敝人並不認為這樣治標不治本的規範會讓學生乖乖向學校申請,而是使活動更加轉入地下,現在學校不知道,未來說不定連家長都不知道!
所以若真的要收到確保學生校外安全之效,應將強制申請許可制改為自由報備制,若學生願意報備,可由輔導老師或導師和學生多對話,試著了解學生活動的內容並給予適當建議,也鼓勵學生跟家長談談,若活動有一定風險而家長尚未知悉,導師也可以酌情通知家長。導師若有餘力也應當主動關懷學生,同時給予即將成年的高中學生自律的權利,才能取得根本讓學生學會自律並重視自身安全之效。

願竹中竹女全校師生一切安好。

後記
其實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撰寫完大部分內容,但因為臉書程式的錯誤而使手機當機,原本寫在臉書發文編輯欄的文字全部消失,竹編當下差點哭出來,一早上四個小時的心血就這樣付諸流水。
幸在同學朋友及竹嫂的鼓勵下,差點放棄撰寫的我重新打開手機用蘋果的內建編輯器編輯文章,並將原本的文章架構整理一番才得以令文章問世。有幸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教。在此感謝每一位讀者看到這裡。

竹編
2020.9.15於台北市

——————————————————

對了 新學期還是跟學弟妹簡述一下「建國特色主義」好了(畢竟我們不想再遭受不必要的指責與誤會)

原名「建國特色沂控主義」創建一年有餘,原是所謂「建中竹女控」的廢文版,後來開始撰寫一些關於新竹地區事件的評論,以及獨抒己見的文章,並有招收編輯成員。後來編輯群議決將「沂控」二字刪除,發文方向從展現男校生對女校的特殊幻想,改成探討現實問題的文章,或是生活的隨手記錄。雖然臉書的部分因各項技術問題因而無法更名,目前正持續和臉書申訴中,但在Instagram便可見到「建國特色主義」的新名稱。
一年過了,我們的願景是繼續發表更有內涵的文句。

這是大概7月25日上午11時許時拍到的,為了消費幸運抽到的農遊券(無意炫耀),竹編我與家人在苗栗縣後龍鎮農會農特產品展售中心購買民生必需品。(敝人是苗栗市人,我記得苗栗市也有農會展售中心,但家嚴偏偏載我們去後龍)在貨架前挑選產品的時候,一個...
04/08/2020

這是大概7月25日上午11時許時拍到的,為了消費幸運抽到的農遊券(無意炫耀),竹編我與家人在苗栗縣後龍鎮農會農特產品展售中心購買民生必需品。(敝人是苗栗市人,我記得苗栗市也有農會展售中心,但家嚴偏偏載我們去後龍)

在貨架前挑選產品的時候,一個深綠色的瓶子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不知道這張照片拍的是否能讓人看清楚,但我可以說這是義大利的橄欖油,包裝上滿滿的外文不說(但這也不能斷定是進口貨啦),其中一瓶上還綁著一張紙製標籤「###系列所有產品,皆在義大利包裝完成」⋯⋯

幹!有沒有搞錯?

畢竟這裡是「農會」,依照敝人的認知應該是農民所參與的,透過協助銷售農產品等方式為本地農民謀取利益的組織。結果竟然販售外國進口的農產品!安餒甘丟?其實我在展售中心還有看到大賣場常見的五X拉麵之類的,非本地製造的加工食品。既然拉麵是台灣製造的我就不計較了,但義大利原裝進口是在?

我在想農會是不是打算把其農產品展售中心轉型成類似一般超級市場的功能供周邊居民消費,所以才會引進非本地製造農產品販售。但個人認為民間超級市場應該就有足夠的功能,尤其是此地是後龍鎮的中心地帶(旁邊就是後龍火車站),附近應該不乏服務完善的超市,農會也不適合與之競爭。

而農會展售中心應該回歸本源,其意義應是協助本地農民銷售本地農產品,營造本地農業品牌形象,而主要客群應該是購買本地伴手禮等等的外地遊客,而農會名實相符的主打在地鮮食最能擄獲消費者的心。反之,如果「農特產展售中心」販售太多毫無在地特色的東西,只會讓遊客覺得「台灣走到哪都千篇一律」。而這似乎是台灣觀光產業的通病。只要能妥善建立地方文化特色,台灣的美其實有很多可以挖。

敝人不敢說自己是有識之士,只期待一個升斗小民對祖國殷切的盼望能被聽見。

最後⋯⋯以下開放討論(我想聽聽自由貿易主義者的看法)

12/06/2020

來說一下當年我為什麼會被扣噁男帽子吧(笑

其實
整件事的起源還是去年四月底竹女園遊會前後發生的事啦。

當時的我高一,那一次是我第二次去竹女(第一次是去年十二月多的校慶運動會)。在當天之前我記得就開始在哀居上追蹤竹女的女生(其實也不只竹女啦,正確說法是不管北一中山景美還是竹女,也不管是班帳還是個帳,反正覺得好看就追蹤給他按下去),所以當時哀居粉絲只有約莫235人的我,追蹤人數卻高達1650以上。這個數字很誇張吧?

當然在園遊會當天就搭訕了幾個漂亮的女生⋯⋯就一些技巧拙劣的搭話尬聊,然後要賴不然就是要求合照之類的,雖然也就僅此啦,那時候的我還真的跟噁男差不多⋯⋯(結果到去年十二月的校慶換成我被搭訕要求合照,可謂風水輪流轉)

結果我當天回到苗栗一把手機打開,我就看到我表姐(現就讀竹女高二)劈裡啪啦傳來一大堆訊息指責我,內容不外乎就是說我騷擾女生還是怎樣的,當時他拿什麼威脅我我是忘了,反正我只知道當時我很怕她。我很想把當時的對話紀錄都翻出來貼,但當時的我覺得那個對話紀錄很傷人,為了避免看了可能會想不開於是我刪了。

當然事後我跟我表姐達成共識,只要我退追所有竹女學生的哀居他就不追究(雖然說是共識但事實上就是委婉一點的強迫啦。不過事實上他也沒東西可以追究,畢竟我的行為實質上也不違法,也就是某些人的道德標準可能難以容忍,他能做的大概也就是公審吧誰在乎)。當下我大可以選擇頑抗到底,但再怎麼說看在他是我表姐的份上,而且當時的我可是軟的跟麻糬一樣也不敢反抗,於是我也沒有說什麼就照他說的做。

現在想想他提出的要求其實非常不合理,因為他要我退追的人是不管他認識與否。那以我的觀念來看,今天我要追蹤誰的哀居,端看被我追蹤的人的意見,他既然開了公開帳號,那就等同於接受所有人的追蹤,而就算是個別不想被追蹤的人好了,哀居也有封鎖的功能。而那種不公開帳號的更不用說,對方如果願意讓我追蹤就會批准,反之則拒絕,今天對方都沒有拒絕然後我表姐也不認識大部分被我追蹤的人卻有權利在那邊指指點點不會很奇怪嗎?喔那當然,他如果想表示有他認識的人跟他反應過,那重點是他認識的人應該也有拒絕被追蹤或者是封鎖的權利吧,按了批准又在那邊抱怨的人心態真的很有趣。更何況我除了會密部分班帳跟極少部分人之外也不太傳訊息的,不但密的人我表姐沒一個認識的,而且會繼續往下聊的都是對方回訊息回的勤快的,對於某些明確拒絕或者是表現敷衍的我當然也不敢死纏爛打,所以被扣騷擾的帽子這真的很冤。

當然啦,礙於我表姐的威脅,而且如果有他認識的人對此感到困擾,那我也自知理虧。我還是乖乖的把1650個追蹤退到只剩下210人不到,可以慢慢算我到底退追了多少,退追的不只是竹女學生,基本上沒有實質上來往過的都退追了。反正這對我來說好像也沒有損失,只是讓我從此很不爽我表姐而已⋯⋯

不過我知道可能也有被我搭訕的人覺得我這樣搭訕令她感覺不好,但沒有向我表示。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謹在此向當時所有被我搭訕的人道歉。是我當時的幼稚造成你們的困擾了。

———————————————————

在這裡我想為任何想認識別人的朋友抱屈一下,想認識別人是真的沒有錯,如果態度誠懇,方法合理,真的不應該被污名化為噁男或者是什麼的惡名。當然被搭訕的人也有拒絕的權利,只希望雙方都能保持理性看待。

當然如果一方拒絕的明確但另一方仍死纏爛打那就是另外一個概念了。順道提醒,騷擾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大致上可以歸納成令受意之他人有嫌惡之感的「言」或「行」。而如果要認定對方的騷擾已經構成犯罪,自稱被騷擾者必須證明他在被騷擾的當下,主觀上是有嫌惡之感,所以必須要明確的表示拒絕,若對方仍屢勸不改才能構成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因為加害者已非常明確已以脅迫手段要求對方跟他來往,而對方並沒有這個義務;而且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加害者已經妨害對方正常行使生活上免於受困擾的權利(當然你必須舉證你因此感到困擾)。以上這些是交友的過程中雙方都要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方法,如此也能保護對方的權利。

願天下所有想要尋求知音的人,都有覓得的那一天。

竹編
2020.6.10於苗栗市

#竹編講古
#建國特色主義

參考資料: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9,&job_id=7105&article_category_id=1035&article_id=6982

10/06/2020

😂我 🤨我同學

🤨啊你以前體育課衣服濕掉不都換穿不知道是竹女還竹中的制服?

😂喔對啊

🤨那些制服怎麼來的?你買的喔?

😂喔去年我生日的時候朋友送我收藏的,你以為我閒錢太多嗎?

🤨那為什麼最近都沒看你在穿?

😂我從來只在建中校園或是雙北境內這樣穿欸,結果還是被不知道誰丟上網炮,會煩死。然後捏⋯⋯

🤨然後什麼?

😂然後我現在才發現學校裡面可以打赤膊,那我幹嘛還帶衣服來換?這樣超涼欸(脫

好啦反正我不知道多久沒把竹中竹女制服當體育課備用的衣服穿了,未來除非學校有什麼要反串女生的活動,不然也不打算繼續拿出來穿,頂多有時候會穿厭世竹中 HCHS f**k the world的大麻厭世T,其他的就束之高閣吧。如果黑白竹女還有人要炮我的話麻煩先看完這則聲明謝謝~

大概是幾個月前吧,我在滑黑白竹女還是哀居的時候,看到有關於竹女社服的動態。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不少學校服務性社團的活動與運作都受到影響,這點確實也算蠻可惜的,但為了配合政府防疫也得做出犧牲。我看到社服的動態是「有我罩你的拾光」這個募款活動,...
08/06/2020

大概是幾個月前吧,我在滑黑白竹女還是哀居的時候,看到有關於竹女社服的動態。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不少學校服務性社團的活動與運作都受到影響,這點確實也算蠻可惜的,但為了配合政府防疫也得做出犧牲。

我看到社服的動態是「有我罩你的拾光」這個募款活動,他們將要募款製作口罩套並捐贈給弱勢團體,是說這樣子大規模的捐助活動,是一件我曾設想過多次,但以我的能力難以做到的事,而他們做到了。

看著他們哀居動態的不斷更新,從採購材料、製作加工到後來成品的捐贈,這樁大工程是一個非凡的開始,一個非凡的行動,我謹致上最崇高的景仰。

一開始還在猶豫要不要捐款的我,看到他們首先捐助的是我的祖國苗栗時就毫不猶豫開始省錢了,畢竟疫情之下,捐款救助祖國弱勢是愛國的表現。平常支出並不寬裕,且總是摳門小氣的我,便開始從每天的餐費中省錢,少吃個十塊二十塊慢慢累積。我們客家人有一句諺語「平時省一口,冇時有一斗」,就是這樣的積少成多,我這隻鐵公雞還是湊出了三百元以向竹女社服的女英雄們致敬。我知道這點錢並不多,但希望能幫助到需要的人,也希望這點贊助能作為我身為苗栗一個升斗小民對竹女社服的謝意。

在這之後,後續關於捐款資金流向以及受贈單位的相關問題,我們有權利知道的東西我也持續向竹女社服提出疑問,也感謝社服的同學耐心的解答,期待社服未來持續更新相關圖文紀錄。

在這裡深深的向竹女社服社全體致上一鞠躬,未來如果有相關公益事務,竹編將會代表建國特色編輯群成員持續贊助。

竹編(陳嘉平)
2020.6.8於台北市

05/06/2020

關於新竹女中班聯會行政部門32屆上正副主席選舉

前言/是說這篇文早就該發出來了,但我知道以我的身分,貿然發言很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所以這篇文拖到現在,選舉結束後才正式定稿問世。

正文/日前在黑白竹女上看到各式各樣的匿名文章,試圖指控候選人之間的不當行為,但缺乏具體證據,也沒有任何人或任何組織願意正式為這些文章背書。雖然被選舉人在競選期間的行為係可受公評之事,但不管是誰的言論,都應該有相關證據以證明其為真實。當然這些事情並非發生在網路上,我以一個校外人士的身分既看不到相關證據,亦難以親自查證辨別孰真孰假,因此並不對此類文章描述的行為本身做評論。

網路上的言論實在難說沒有操作民粹的嫌疑,意圖用聳動的文字想要指使大家支持或反對特定立場,反正一般群眾也沒那個耐心去看完那一大堆的論證,也不懂什麼叫做無罪推定原則,只要看到標題跟文字再加上自己的腦補跟成見就可以變成一個鐵粉或是鐵黑了。資訊速食化就是這樣,你論證寫的越長越詳細越沒有人在乎,才會有法盲整天不看事實亂噴垃圾然後恬不知恥的說這叫做民主自由的價值。(至於資訊速食化,改天可以再另外寫一篇討論)

這就是有了民主自由的制度架構但是群眾的思想水平與政治覺悟都還停留在封建時代王侯將相說什麼都是真理的概念。雖然你可以選擇自己的立場,但如果把這種民主社會的理性關係當成是封建時代的吾皇萬歲,特定立場說什麼都是對的,那就是對民主的一種侮辱。更糟糕的是,網路上連臉都不敢露的酸民卻可以到處帶風向組織網軍,而大家對這種空洞且脫離現實的言論卻致上相信與忠誠,這應該稱不上是民主吧?希特勒、墨索里尼皆以「自由」的口號動員民粹作為上台的跳板,結果最後真的實現自由了嗎?最後不過是近乎封建的法西斯國家。可以,這很自由。

關於候選人的政見,這是更需要被在乎的,校內外的所有個人與組織大可以利用黑白對候選人的政見提出質疑與反對,而候選人自然有釋疑與論證的責任,認真參與政治的每個人都是為了讓所關注的地方變得更好,再大的見解矛盾都在這個共同點上得到統一,讀過唯物辯證法的都懂。但在黑白上的言論都已經脫離最重要的政治問題,而著眼於各種捕風捉影的小道消息的時候,就是民主蒙塵的時候。當然我不是鼓勵大家無視任何被選舉人的不當行為,而是如果指控的具體證據都沒有到位,單單利用群眾有罪推定的心理打擊對手,試圖以此博取群眾眼球並掩蓋自己對政見的不了解與不理性,這也就只是讓自由的燈塔成為斷電的燈塔,民主的長城成為紙糊的長城而已。

談完選戰,來談談候選人政見吧!

身為一名班代,是說關於這次唯一一組候選人的政見其實都還算不錯,很有前瞻性也值得支持。而且我覺得就可行性上倒也沒有什麼太天馬行空的東西,不會像某某摩天輪一樣毫無可行性(笑)。校內公投是我在國三會考前就多次向國中校方爭取的,雖然當時的我沒有成功,但看到同樣的政見在竹女有成功推行的曙光我也深感欣慰,希望未來每一所學校的學生都能行使這項權利;班聯財政透明化這點在建中好像也行之有年,對於看到竹女跟進,我表示樂觀其成;自主學習那是108課綱的東西,99老人知之甚少就先跳過;而意見反映平台同時也是我國中時就爭取過的,有人想法跟我那麼接近我深感欣慰;沂風豹報的部分太有沂風特色,身為建中人並沒有什麼相關經驗可以分享,但根據他們的敘述,我認為沂風豹報也是提升竹女人民主素養的一個重要助力,這點必須給予支持;至於邀請作家演講的部分,很多學校應該都很想這麼做但更多時候是礙於經費,如果這個問題是能被妥善解決那就盡善盡美了。綜觀以上幾點,對於這次的候選人,我是推的。

反正有一整年的時間就慢慢拭目以待吧(茶

(2020.5.27草擬於台北市)

結語/自由是理性的,不理性的自由是裹著糖衣的奴役。

在此恭喜李采穗/徐若菱當選這一屆竹女班聯會的正副主席!

贈送給兩位當選人拙作一首
任憑攻訐如荊叢
堅理想不忘初衷
行服務不負眾望
爭學權光耀沂風

未來一年拜託你們了!

竹編
2020.6.3 定稿於新竹縣湖口鄉

Address

後龍鎮北龍里車站街139之3
Miaoli
356

Website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建國特色主義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