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2026
《略說獅頭山》寺廟神像─377
勸化堂-城隍爺
城隍爺,原本是都城濠水之神,此神職務猶似陽間警察局長,監視區域民眾善惡之所做所為,內有分省城隍、縣、鎮城隍等,但任期不定時要交替,若有下記三條件者,自可登庸做此神:一.生前忠臣孝悌。二.生前學問素養正直光明不作邪惡等事者。三.水溺以死之鬼能在水中苦耐三年,不使引人陷溺交替者。
一.城隍起源
《周易.泰》「城復於隍,勿用師也」:〈說文解字〉「城,以盛民也」;「隍,城池也,無水曰隍」。從以上古書記載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原來「城」指的是城牆;「隍」則指的是沒有水的護城河。
「城隍」一詞原本的意思,指即是保護人民身家安全的城牆和護城河。在〈梁書.陸襄傳〉裡就記載著陸襄曾經率領城中的百姓們一起修城隍,以防備敵人的來襲。而漢朝班固也曾為文說「修宮室,浚城隍」。
二.陰間的司法神
唐朝時,天下太平,城隍爺的職能也從單純的保護城市,逐漸擴大到主管生人亡靈、奬善罰惡、生死禍福等等幾乎城市裡的所有人事物,都由城隍爺一手掌管,宛如是城市冥間的行政長官。而城隍爺的燮理陰陽、公正無私與善惡分明,往往也成了人們遇到在陽世間無法順利解決的難題時,所求助的對象。在司法事務方面,城隍爺經常巡視陰陽兩界,以舉發惡事或加以陰罰,城隍爺所施的陰罰,足以讓惡人罹患疾病,或陷入貧困,甚至能奪取生命。也因為如此,當陽官一縣太爺遇到不容易服罪的被告者,就會帶他們到城隍廟,在城隍爺前發誓,以證明自己沒有罪。而人們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時,也會到城隍爺前發誓,甚至斬雞頭立重誓。
而行政事務方面,除司罰惡之外,城隍爺也掌理獎善。同時,亦如警察一般,維護公共的安寧秩序,並掌管增進人民幸福利益的事務,以及授福與壽終正寢的人。
(敦煌藝苑2008, 頁280─281)《靈山聖境:佛.神.聖雕塑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