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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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愛:我們要家庭來幹甚麼?
吳智勳神父
「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
(創2:18)。聖經啟示告訴我們,天主創造人時,已預定人的本性要求建立人的「團體」,動物或其他事物不能成為人相稱的助手,唯有另一女人,才是他的親骨肉。聖經清楚地結論說:「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創2:24)。這是新關係的建立,新家庭團體的組成。對於這個新團體,天主祝福他們,但也要求他們:「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創1:28)。新約時代的耶穌,除了重複舊約「二人成為一體」外,還加上祂權威性的命令:「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谷10:9),超越了梅瑟容許休妻的法律,返回天主創造的原意。
教會根據啟示,提出很多有關家庭的訓導,近代有名的文獻包括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1981)和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勸諭(2016)。教會認為「家庭是一個建基於愛的人的團體」(《家庭團體》18),並由愛傳授生命,為生命服務。這樣,家庭便有了它存在的理由。家庭也不是為了自己而存在,中國傳統《大學》的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是為了「齊家」,「齊家」是為了「治國、平天下」。教會也認為建立一個愛的家庭團體,助人參與社會的發展。通過愛,家庭衍生新生命,這是家庭對社會最明顯的貢獻。西方有些國家,年輕夫婦不願生育,使社會老化,產生無數社會問題。難怪不少國家以種種福利鼓勵生育。有子女的家庭,得到社會的肯定,甚至獲得某些福利作為嘉許。家庭既是愛的團體,也是培養愛的最佳場所。在電子產品氾濫的時代,家庭使我們「學習善用自由」,「懂得自我控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愛的喜樂》275)。總之,家庭是個培育信仰和基督徒價值觀的好地方。法國文豪伏爾泰曾說:「為亞當,天堂是他的家;為亞當的後裔,家是他的天堂」。願基督徒都把自己的家,變成天主臨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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